各村(场)、乡直各单位:
汛期来临,大雨、暴雨以及强对流天气发生频繁,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关于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十九大和厦门金砖会议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做出安排部署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5~6月主汛期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前安排、超前准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全力防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场)、乡直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推动。要针对本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把措施落实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
二、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装备检查维护,确保各类装备齐全有效。汛期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全面进入战备状态,确保拉得出、用得上。要强化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第一时间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强汛期防灾救灾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类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联动机制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乡政府的联系,准确掌握水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水利气象部门要及时通报各类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情况,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通报易发生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地质灾害区域及部位情况,确保各相关单位及时掌握有关灾害信息。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安监、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间及与相关企业的应急联动,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协同应对各类灾害和事故。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汛期历来是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和工程建设、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时期。各村(场)、乡直各单位要结合本村、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安排部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一)矿山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水库附近和易受山洪、泥石流等灾害威胁的地下矿山。受洪灾威胁的矿井要构筑防排洪设施,并将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当暴雨威胁矿井安全时,必须立即停产撤出井下全部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等参数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原材料和产品采取防水、防潮、降温措施。加强防雷电设施检查,停止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装卸。沿河沿溪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和加油站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
(三)工程建设企业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危险的隐患进行认真排查,特别是对宿营地、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要科学选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作业和居住。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
(四)尾矿库等企业要重点对坝体及周边山体的稳定性和防洪能力、排洪设施、监测监控设施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五)其他各类企业要针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旦接到相关等级预报预警信息,要立即停产撤人。
各村(场)、乡直各单位要立即行动,全面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汛期安全自查自改,确保汛期生产安全。
光明乡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9日